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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师在线2020年第34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5/15/2020 10:00:00 AM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20-05-15 08:32: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20-05-15 10:00:00]
[网友]各高校是否应按规定退住宿费?[2020-05-15 10:04: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2020-05-15 10:09:00]
[网友]幼儿园,培训班什么时候能开学?[2020-05-15 10:13: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初三年级,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原则上按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国际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顺序错时错峰开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幼儿园和培训班的具体开学时间,建议您直接向当地教育局咨询。[2020-05-15 10:21:00]
[网友]秦老师上午好,请问几岁可上小学?幼升小有什么政策?[2020-05-15 10:28:00]
[秦老师]您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20-05-15 10:33:00]
[秦老师]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我厅基础教育一处,电话:029-88668895、88668898。[2020-05-15 10:36:00]
[网友]我孩子今年下半年就要上小学了,请问我们省学区是怎么划分的?[2020-05-15 10:42: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2020-05-15 10:47:00]
[秦老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学区。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我厅基础教育一处,电话: 029-88668895、88668898。[2020-05-15 10:51:00]
[网友]秦老师,我在我现在的学校待不下去了,麻烦你给我介绍一下转学的相关规定。我现在是高一。[2020-05-15 10:54: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到父母工作所在地学校学习,可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性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外省户籍学生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只限于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办理转学手续。随父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的,不受转学年级限制。跨省转学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双方省级考试部门通过内部核查予以认定。通过学籍系统办理省内转学和转入我省就读的业务,原则上不需提供纸质学籍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可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2020-05-15 10:54:00]
[秦老师]学生在转学前,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并商定纸质学籍档案的转接方式。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同意,报送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主管部门核准。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电子学籍转接。电子学籍转接完成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纸质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转学完成后,在原学校获得的学分经转入学校核实后可予以认定。学生学籍管理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学程序核准办理完结之前,转入学校不得接收学生在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无本校学籍的学生实际在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学: (一)县(市、区)域内学校之间; (二)毕业年级学生; (三)学生在休学期间; (四)学生由非标准化高中转往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或者由省级标准化高中转往省级示范高中。[2020-05-15 10:56:00]
[网友]秦老师,我是一名安康市的中学生,我想投诉我的班主任,他因为在课堂上我没有回答出问题就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甚至是辱骂,之前也动手打过我,我觉得这就是体罚!我应该怎么办?[2020-05-15 10:57: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师法》,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2020-05-15 10:59:00]
[秦老师]对老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向学校领导或者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学校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如还有疑问,可向我厅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29-88668690。[2020-05-15 10:59:00]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2020-05-15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