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师在线2023年第5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2023-09-01 10:00: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两个月举办一期。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23-09-01 09:53: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23-09-01 10:00:00]
[网友]我看你们教育厅网站发布了《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方式及申请办法的通知》,我有些问题,请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2023-09-01 10:04:00]
[秦老师]您好,近日,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方便广大毕业生咨询学费补偿相关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现将有关市、县(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办理咨询电话予以公布,补偿方式和标准、申请办法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您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有关咨询电话(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308/29/134434.html)进行咨询。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审核认定,请咨询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2023-09-01 10:05:00]
[网友]我考上了陕西省内的一本大学,上学后有大学生补助吗?有的话是多少?[2023-09-01 10:09:00]
[秦老师]您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一般贫困每生每学年2800元,特困每生每学年3800元。如还有相关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陕西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事务中心)029-88668831、88668914咨询反映。[2023-09-01 10:11:00]
[网友]陕西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就业是怎样分配的?[2023-09-01 10:16: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关于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陕教生〔2010〕19号):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下达就业方案,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以下简称“教育协议”)规定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省内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校服务期限为10年,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和乡镇及我省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任教。[2023-09-01 10:20:00]
[秦老师]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参加各类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考,通过以下方式与中小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
1.在省内或跨省区自行选择中小学校,但须经师范大学同意,生源省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就业招聘会或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学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上选择中小学校;
3. 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免费师范生岗位需求计划范围内选择中小学校;
4. 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派遣前由省教育厅在省内协调安排;仍未落实岗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2023-09-01 10:24:00]
[秦老师]如还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反映。[2023-09-01 10:24:00]
[网友]我的名字很难听,给我造成严重影响,大学毕业后便改了名字,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姓名还能修改吗?[2023-09-01 10:26:00]
[秦老师]您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如还有相关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2023-09-01 10:31:00]
[网友]我想问一下大学授予学位证的条件是什么?[2023-09-01 10:31:00]
[秦老师]您好,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2023-09-01 10:35:00]
[秦老师]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2023-09-01 10:35:00]
[秦老师]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2023-09-01 10:36:00]
[网友]请问一下陕西省专升本免试的范围是什么?[2023-09-01 10:41: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2〕6号),免试范围为:1.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应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 2”连读应届毕业生);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3 2”连读毕业生)。[2023-09-01 10:42:00]
[网友]你好,我是2023届的毕业生,好不容易今年找了个工作,单位需要报到证,学校告知没有报到证了,现在不知道怎么办。[2023-09-01 10:48: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5号),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876)咨询反映。[2023-09-01 10:50:00]
[网友]大专生如何对口升学?[2023-09-01 10:51:00]
[秦老师]您好,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专升本或硕士研究生进行学历提升。专升本考试有两类:一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对象仅限于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二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对专科的学历类型及毕业时间无具体限制,主要有四种途径: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升本。专科生毕业两年后还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通过考研提升学历。[2023-09-01 10:53:00]
[网友]孩子现在上初一,到初二时想转个学校,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2023-09-01 10:54: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2023-09-01 10:54:00]
[秦老师]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纸质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2023-09-01 10:55:00]
[秦老师]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入或升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政策,您可致电我厅基教一处咨询,电话:029-88668895、88668898。[2023-09-01 10:57:00]
[网友]您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一所幼儿园虚假宣传,校方对外宣传小班招生标准20至25人,但实际招生达34人,严重超员招生,哪个部门管呢?[2023-09-01 10:57:00]
[秦老师]您好,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如您孩子所就读的幼儿园招生人数不符合规定,您可直接致电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进行反映(市区教育局电话,请点击http://jyt.shaanxi.gov.cn/about/dsjy/dishi.html查看)。[2023-09-01 10:58:00]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2023-09-01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