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师在线2020年第4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1/14/2020 10:00:00 AM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20-01-13 16:21: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20-01-14 10:00:00]
[网友]秦老师,我是一名陕师大的学生,今年7月毕业,想进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工作,我查了考试院是教育厅直属单位,想问一下,到时会有统一省考,还是公开招聘?[2020-01-14 10:10:00]
[秦老师]您好,各单位在每年底向省教育厅申报进人计划,由省教育厅报省人社厅核准,经省政府研究后,按全省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指标调整,向各用人单位下达年度进人计划,各单位按照用人计划和配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招聘条件,报省人社厅审核后,通过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而后组织初试,按比例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人选,而后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还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29-88668650。[2020-01-14 10:20:00]
[网友]秦老师,我想考特岗教师,想问问特岗教师是不是必须在农村待3年才能换地方?是一定能换,还是到时候要看分配?在这个期间怎么考核呢?[2020-01-14 10:20:00]
[秦老师]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招聘的特岗教师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服务期暂定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间,由县区市特岗办代县区市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2020-01-14 10:26:00]
[秦老师]县区市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既可选择继续留任,也可选择自主择业。[2020-01-14 10:26:00]
[秦老师]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派遣手续。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教师工作处,电话:029-88668611。[2020-01-14 10:27:00]
[网友]我是商洛市一名高中生,平时要在学校住校,放假才回家,所以爸妈给买了手机,方便联系,但因为在课堂上手机铃声响了一下,班主任就没收了我手机,我想要回来,跟他说了两句,他把手机就给我摔了,还把我的头打了几下,这是不是违法的?[2020-01-14 10:30: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老师的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向学校领导或者向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学校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2020-01-14 10:36:00]
[网友]秦老师您好,马上就过年了,往年都是提前3周就放寒假了,今年我们学校要下周才放假,我们才初二,为啥放这么晚,我觉得这是违规的,我应该怎么办?[2020-01-14 10:41:00]
[秦老师]您好,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您所在区(县)教育局咨询反映。[2020-01-14 10:47:00]
[网友]我的孩子现在上小学五年级,上上周在学校卫生大扫除的时候从桌上摔下,头摔了个包,看起来比较严重,请问这算不算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应不应该负责?[2020-01-14 10:50: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第12号令),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教育部2010年第30号令)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修改为:“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2020-01-14 10:52:00]
[秦老师]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1)学校应及时组织施救,最大限度降低学生受伤害程度,并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2)根据事故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教育行政、政府等相应部门报告;(3)根据事故责任,由学校与受伤害学生家长之间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4)如已购买相关保险,还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并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进行索赔,以减轻经济损失,化解风险矛盾。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稳定安全办公室,电话:029-88668896。[2020-01-14 10:55:00]
[网友]秦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儿童上幼儿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2020-01-14 10:58:00]
[秦老师]您好,年满3周岁的学龄前儿童父母或者监护人,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办理学龄前儿童入园申请手续。一般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到拟入园幼儿园办理相关手续。不同地区、不同幼儿园对入学条件要求可能会有不同。如还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基础教育一处 029-88668895 、88668627咨询。[2020-01-14 10:59:00]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2020-01-14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