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师在线2021年第33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5/7/2021 10:00:00 AM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21-05-06 15:40: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21-05-07 10:00:00]
[网友]您好,我现在拥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怎么样可以直接获得高级语文教师资格证呢?[2021-05-07 10:06: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需要重新参加相应层次的考试,相关考试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我厅教师工作处,电话:029-88668691。[2021-05-07 10:11:00]
[网友]请问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是什么?[2021-05-07 10:17: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贷〔2007〕5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9〕15号)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财〔2015〕187号),陕西籍在校贫困大学生,在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需提供的材料:(1)家庭贫困证明。(2)学生证、学校生源地贷款审批表、生源地贷款申请表。(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电话: 029-88668831。[2021-05-07 10:24:00]
[网友]大学辅导员能强制学生毕业前签订三方协议吗?[2021-05-07 10:29: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就业各环节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信息和就业相关材料的审核,特别要对同时接收多名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审核,规范签约行为,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高校不得强制学生就业并签就业协议书,如有违反可向我厅学生处举报,电话:029-88668867。[2021-05-07 10:32:00]
[网友]大学有哪些资助项目呢?[2021-05-07 10:38:00]
[秦老师]您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2021-05-07 10:42:00]
[网友]请问一下,高中生这周星期天,也就是5月8号,正常休假吗?[2021-05-07 10:51:00]
[秦老师]您好,中小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请您直接致电您所在地教育局咨询反映。[2021-05-07 10:57:00]
[网友]有一所中学五一期间擅自补课,还额外收费,合规吗?[2021-05-07 10:57: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5〕42号),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029—88668690,举报邮箱:sxsdgz@126.com。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学校与个人年度考评(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如遇违规办学行为和有偿补课行为,可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投诉反映(县区不作为的,请向市教育局投诉反映)。[2021-05-07 10:59:00]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2021-05-07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