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师在线2019年第94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12/24/2019 10:00:00 AM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周举办两期,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11:00。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19-12-24 09:20: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19-12-24 10:00:00]
[网友]秦老师,我觉得我们学校乱收费,请问可以向您投诉吗?[2019-12-24 10:08:00]
[秦老师]您好,不在省发改委及各市(区)发改委批准的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范围的,均属于乱收费。
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学校所在的区、县教育部门或发改部门投诉。或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 029-88668679。[2019-12-24 10:13:00]
[网友]秦老师您好,我儿子准备上中职,想了解一下上中职的话,国家有没有资助政策或优惠?[2019-12-24 10:21:00]
[秦老师]您好,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2号)中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陕西省境内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以及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范围各市县和学校根据实际认定,按在校城市生的15%确定;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2019-12-24 10:23:00]
[秦老师]申请流程及所需证明材料:(1)学生通过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国家免学费补助;农村户籍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城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
(2)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3)公示5日无异议后,即可享受。
详情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电话:029-88668881。[2019-12-24 10:24:00]
[网友]请问初中教师参加教学能手评选的条件是什么?[2019-12-24 10:33:00]
[秦老师]您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及各年度评选文件,参评教学能手,学历合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龄三年以上,具备初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级,近三年接收县级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16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校、县(区)、市、省逐级赛教,层层选拔,评选出教学能手。详情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教师工作处 咨询,电话:029-88668611。[2019-12-24 10:41:00]
[网友]秦老师,我孩子现在高一,从延安市转学到西安,不知道能不能在西安参加高考,请秦老师介绍一下异地高考政策。[2019-12-24 10:47:00]
[秦老师]您好,截至高考当年,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详情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9-85221726。[2019-12-24 10:51:00]
[网友]秦老师,我是汉中市的一名高中生,快放寒假了,学校要求要补课,一直到过年前,请问这合理吗?不是说不许补课吗?[2019-12-24 10:52:00]
[秦老师]您好,该问题建议您在工作日直接向汉中市教育局咨询反映,电话:0916-2626325。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向我厅基础教育二处反映,电话:029-88668965。[2019-12-24 10:53:00]
[网友]你好秦老师,我儿子上的幼儿园最近刚刚装修过,有较大的气味,我怀疑他们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查,请问开办幼儿园是不是需要相关的证明?[2019-12-24 10:55:00]
[秦老师]您好,正规办园须取得一系列资质证明,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或者意见书、环境监测合格报告、办学许可证、机构代码证、民非企业登记证等。幼儿家长可以到园查验相关资质证明;此外,全省建立了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并在县级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有资质幼儿园名单,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我厅基础教育一处咨询,电话: 029-88668895、88668627。[2019-12-24 10:56:00]
[网友]请问秦老师,硕士研究生统考中,如果作弊的话,会有什么后果?[2019-12-24 10:59:00]
[秦老师]您好,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9-12-24 10:59:00]
[秦老师]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如还有疑问,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9-85221726。[2019-12-24 10:59:00]
[秦老师]各位网友,本期“秦老师在线”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提问。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编辑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下期“秦老师在线”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再见![2019-12-24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