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老师在线2023年第2期
嘉宾:秦老师 时间:2023-03-03 10:00: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问答栏目在线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本期时间为2023年3月3日上午10:00至11:00,期待您的参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在线实时问答栏目每两个月举办一期。您可登录“秦老师在线”窗口留言、输入验证码提交问题,答复内容将即时显示在窗口问题上方。具体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可通过“秦老师在线”页面《问答须知》详细了解。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栏目受理和答复网民留言,提供政策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若未能通过“秦老师在线”参与互动的网友,亦可通过该栏目留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广大网友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咨询问题。[2023-03-02 16:19:00]
[秦老师]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陕西省教育厅网站“秦老师在线”,感谢大家关注我们的栏目,欢迎大家在浮动窗口留言,我们将实时回答网友问题,提供教育咨询服务。[2023-03-03 10:00:00]
[网友]我是西安航空学院的学生,学校强制学生到山西大运实习,用不发学位证来要求学生实习,而且天天加班。请问一下,大学生实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2023-03-03 10:03: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学校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高等学校自主安排教学活动,对学校实习安排有具体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如还有疑问,您可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电话: 029-88668917、88668916。[2023-03-03 10:10:00]
[网友]秦老师,我曾经就读于西安的一所高校,现在已经毕业两年了。我的名字很不好听,给我在工作中带来了困扰,想要改名,请问我现在还可以修改学历相关信息吗?[2023-03-03 10:10:00]
[秦老师]您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如系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证书电子信息注册或发放错误的,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写出书面报告申请学历勘误。对于毕业后非因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学历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直接咨询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看是否符合学历勘误的条件,如果符合,由学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2023-03-03 10:13:00]
[网友]我是一名在读本科生,上学期请了两个星期假,没住校,请问学校应不应该收我这两个星期的住宿费?我想让学校给我退费。[2023-03-03 10:17: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情况。如您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退费,大学具有独立自主办学管理权,您可直接向学校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反映。[2023-03-03 10:20:00]
[网友]老师您好,我想补办2021年发放的报到证,还能补办吗?[2023-03-03 10:23: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各地要制定落实取消报到证的工作方案。各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与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耐心细致做好指导咨询,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报到、落户和档案转递。如您还有其他关于报到证的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向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部(高校学生工作处、教育团工委)(电话:029-88668859、88668665、88668820)咨询反映。[2023-03-03 10:26:00]
[网友]我想读硕士研究生,但是家里条件不太好,有没有硕士研究生免学费的政策?[2023-03-03 10:29: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如您有经济上的困难,您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029-88668831、88668914咨询有关资助政策。[2023-03-03 10:31:00]
[网友]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发现了有啥严重的后果吗?会不会被记入诚信档案?[2023-03-03 10:32:00]
[秦老师]您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2023-03-03 10:36:00]
[网友]老师好!亲戚家的孩子快要上幼儿园了,但是他们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想问问省上有没有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的政策呢?[2023-03-03 10:41:00]
[秦老师]您好,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学前一年每生每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如还有其他相关的疑问,您可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029-88668831、88668914咨询。[2023-03-03 10:43:00]
[网友]您好,请问一下,现在小学入学年龄是多少岁?其他省好像都有变化,陕西省还是6岁吗?年纪到了怎么报名呢?[2023-03-03 10:46:00]
[秦老师]您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工作安排尚未发布。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如还有其他政策上的疑问,请您在工作日直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029-88668927进行咨询。[2023-03-03 10:50:00]
[网友]我是本科生,而且评了学校特困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规定特困生给发多少钱?[2023-03-03 10:51:00]
[秦老师]您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一般贫困每生每学年2800元,特困每生每学年3800元。如还有其他关于资助政策上的疑问,请您在工作日致电陕西省教育厅资助中心029-88668831、88668914咨询。[2023-03-03 10:54:00]
[网友]我现在就读于一所中职学校,想转学可以吗?怎么办理?[2023-03-03 10:55:00]
[秦老师]您好,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学生在同一市域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2023-03-03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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